| 標???????題: | 關于《中小微企業助保金貸款實施 管理辦法》業務開展有關要求的政策解讀 | ||||||||
| 索??引??號: | 11150300011554359H/2021-08534 | 發文字號: | |||||||
| 發文機構: | 工業和信息化局 | 信息分類: | 政策解讀 | ||||||
| 概???????述: | 關于《中小微企業助保金貸款實施 管理辦法》業務開展有關要求的政策解讀 | ||||||||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21-12-20 11:29:21 | 廢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關于《中小微企業助保金貸款實施管理辦法》業務開展有關要求的政策解讀
一、“助保貸”的含義
“助保貸”是指合作銀行向認可的企業發放貸款,在企業提供一定抵押(擔保)的基礎上,由企業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和政府提供的風險補償資金共同作為增信手段的信貸業務。
二、開展“助保貸”業務的目的
開展“助保貸”業務的目的是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條件,降低銀行貸款風險,破解企業融資瓶頸,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三、放貸模式
實行兩種增信模式:
一是由助保金貸款基金直接為企業增信。對于申貸企業有銀行認可的抵質押反擔保條件,即達到申貸金額70%以上的企業(包括企業繳納的貸款額度的6%的保證金),由合作銀行直接為其增信30%;
????二是如助保金貸款基金直接擔保無法滿足銀行貸款條件時,則采取與擔保公司合作擔保方式為貸款提供增信。申貸企業提供銀行認可的抵質押反擔保條件達到申貸金額的50%以上(包括申貸企業繳納的貸款額度的6%的保證金),由擔保公司按照保證擔保必要流程為申貸企業增信50%。以上兩種模式同時開展,相關合作機構應優先保障保證擔保模式正常運轉。
????四、貸款條件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戰略和扶持政策,符合合作銀行行業信貸政策;
????3、建設項目符合項目建設管理要求;
????4、不得有《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規定應淘汰的落后、限制的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5、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條件符合有關標準、規定,依法履行各項生產行政許可手續;
????6、在合作銀行開設結算賬戶;
????7、應滿足國有擔保公司、合作銀行辦理擔保和信貸業務的基本要求;
五、“助保貸”資金的用途
“助保貸”業務信貸資金僅用于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不包括票據融資等),不得用于房地產開發等業務及高利貸、期貨、股票等高風險投資。
??六、貸后管理
????對于惡意逃避債務導致銀行貸款損失和風險補償抵押金損失的貸款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將貸款企業及責任人列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黑名單。
下載:相關政策解讀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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