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新能源高質量全面爭先發展,發揮新能源消納在推動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和高比例應用方面的基礎和關鍵作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12月發布《關于促進新能源消納若干舉措的通知》,提出促進新能源消納五大措施二十三條:穩步提升自用新能源消納水平、有效擴大新能源外送規模、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完善新能源價格和市場交易政策、強化監督管理。
《舉措》表示,要推動儲能發揮新能源消納作用。在電網側布局建設新型獨立儲能電站,鼓勵新能源配建儲能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轉為電源側獨立儲能電站。到2025年底,電網側儲能規模達到300萬千瓦以上,電源側儲能規模達到600萬千瓦以上。推動在建抽水蓄能項目加快建設速度。到2030年,全區建成抽水蓄能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開工建設抽水蓄能電站規模達到1500萬千瓦以上。
目前,我市已有國能4萬千瓦儲能項目,正在進行獨立申報;烏海抽水蓄能一期項目,電站規劃裝機容量為120萬千瓦,主體工程已于2023年10月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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